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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政府立法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
发布日期:2024-11-07     来源:     作者:


115省司法厅在滨州邹平组织召开全省政府立法工作会议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交流工作,部署任务,分析形势在新起点上推动全省政府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等3个省直部门以及滨州等5个市在会上做交流发言

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围绕超前谋划、科学立法、协同立法、民主立法、问题导向等五方面,对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工作的做法做了简要汇报。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16部,省政府规章3部,多部法规、规章走在全国前列,《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是《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后在全国率先出台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是全国第一部非道路移动机械领域的省级政府规章;《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是全国第一部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是全国第一部针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是第一部涉及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体系基本健全。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度研学、精准领悟、凝聚合力、扎实践行,坚守生态底线,提升环境质量,倾心惠民利民,以坚实的生态环境法制基石为美丽山东建设铸就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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