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省司法厅在滨州邹平组织召开全省政府立法工作会议,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交流工作,部署任务,分析形势,在新起点上推动全省政府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等3个省直部门以及滨州等5个市在会上做交流发言。

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围绕超前谋划、科学立法、协同立法、民主立法、问题导向等五方面,对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工作的做法做了简要汇报。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16部,省政府规章3部,多部法规、规章走在全国前列,《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是《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后在全国率先出台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是全国第一部非道路移动机械领域的省级政府规章;《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是全国第一部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是全国第一部针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是第一部涉及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体系基本健全。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度研学、精准领悟、凝聚合力、扎实践行,坚守生态底线,提升环境质量,倾心惠民利民,以坚实的生态环境法制基石为美丽山东建设铸就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