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为提高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质效,科学精准推进土壤和水环境管理,规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估算程序,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估算技术规程》(以下简称《技术规程》)。该标准已由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实施。为方便公众全面了解该标准制定的背景、技术内容等,现做以下解读:
一、标准制定背景
山东是农业大省,农业生产基数大,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畜禽养殖粪污和农作物秸秆产生量等均居全国前列,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处于“治存量、遏增量”的攻坚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估算是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和重要基础,是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的重要手段。2021年,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指出,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监测,评估农业面源污染环境影响。2022年,省生态环境厅等3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指出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污染负荷评估,确定监管重点地区和重要时段,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然而,国家、地方均未制定相应的标准规范,在实际应用中,不同研究人员估算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可能采用不同的流程、计算方法和参考系数等,导致计算结果相差较大。为规范我省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估算程序,保证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在研究和应用中的一致性,制定该《技术规程》。
二、标准制定过程
为确保标准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标准制定过程中,编制组广泛开展调研咨询。一是认真开展前期研究。开展文献资料查询,整理关于农业面源污染方面相关的标准规范,分析国内外关于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估算的研究进展,赴济宁、菏泽等市开展现场调研,确定标准编制思路。二是权威专家全程跟踪咨询。邀请中国环境科学院、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山东大学、青岛理工大学等单位权威专家就标准编制的技术内容以及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全程把关。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生态环境局、各市农业农村局、部分科研院所等38家有关单位、部门意见,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四是开展方法可行性验证。以鱼台县域内老万福河流域为试点,对《技术规程》开展方法验证,根据验证情况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提高方法的可操作性。
三、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主要分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工作程序”、“现场调查”和“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估算”,共6章,外加“前言”、“引言”、“附录”和“参考文献”。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种植、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和淡水水产养殖污染负荷估算的方法,适用于某区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的估算,也适用于某一污染源的负荷估算。
(二)工作程序
本标准给出了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估算的工作程序,包括现状调查、污染负荷估算两项主要程序。现状调查又包括现场调查和农作物遥感识别,现场调查主要工作内容是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农业种植和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源调查,从统计部门获取淡水水产养殖污染源情况,通过统计分析确定农业污染源基数;农作物遥感识别主要工作内容是获取遥感数据,根据相应规范要求获得农作物种类和相应的种植面积。污染负荷估算分别给出了农业种植、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和淡水水产养殖的污染负荷估算方法,并具体给出了三项污染源的排污系数参考表和排污系数监测计算方法,估算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排污系数的确定方法;根据估算公式,分别计算三项污染源负荷量,求和获得农业面源污染总负荷。
四、标准作用和意义
该标准的实施,一是填补了我省在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估算方面的标准空白,完善了相关标准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工作。二是为我省各地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通过农业面源污染源调查、负荷估算,确定监管重点地区,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三是为生态环境部门实现监督指导提供了重要手段,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可反映各地区农业面源污染程度,评估治理成效,提高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