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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发布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 工业》等三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4     来源:     作者:


山 东省 生 态 环 境 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件



鲁市监标准字〔2019〕127号

直接箭头连接符 1

关于批准发布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

工业》等三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管(质监)局: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等三项地方标准已通过审查,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9年9月7日起实施。其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DB37/ 2801.2-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

DB37/ 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

DB37/ 664-2019《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等三项山东省地方标准(不随文件发送)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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